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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常昌华陈永美记者范木晓子)12月16日早上,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中,查处一起私改车型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并对驾车人处以元罚款的处罚。
被改造的车辆
当天早上7时许,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弶富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豫HJ77XX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在路上行驶不正常,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该车行驶证时,发现该车车厢已经被改造,与原行驶证上的车型照片完全不符。
经查,该车驾驶人吉某(男,48岁,海安人)自恃聪明,为了多装货,他竟然将原货车进行改造,增高了栏板,从而方便超载运输,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目前,东台市富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暂扣车辆,责令吉某将该车恢复原状,并对其处以元罚款的处罚。
校对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