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刻意隐瞒病情、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东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
2月1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药店监管,该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药店不得随意销售退热药械,凭医生处方购买退热药械的市民需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通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发现发热顾客(或用于退热患者),不得随意销售退热药械,必须要求顾客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治疗。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可凭医生处方购买退热药械(包括非处方药、复方制剂),药店要做好记录,详细登记患者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充分发挥零售药店一线工作人员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药店做到开门开窗通风,定期消毒。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强自我保护,有显示屏的药店滚动播放“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串门、不聚餐。”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切不可囤积防疫用的医用口罩、医疗器械、药品、消毒用品等物资和哄抬物价。同时,利用一切资源,大量组织口罩货源投放市场。
截止2月1日,该局已向我市零售药店逐一发放《价格提醒函》,督促40余药店滚动防疫宣传提示语,登记购买退热药品患者人,已全部通报市卫健委。先后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药店家次,责令改正10家,立案查处未明码标价案件1起,发出了盐城市首份哄抬口罩价格当场处罚决定书。
该局负责人表示,将针对通知要求,开展地毯式巡查工作,重点打击产品质量、购进渠道、囤积防疫用物资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证防疫物资市场的稳定,全力筑牢新冠肺炎疫情的市场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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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班雪凡
编辑: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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