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进万家,纳福迎新春。告诉广大市民群众一个好消息,就在大家不经意间,我市迎春惠民消费节活动已悄然来到你的身边。八个活动红红火火,助您冲出疫情阴霾,走进美丽春天。
一、活动主题
温暖在东·乐享惠购—东台市迎春惠民消费节
二、活动时间
年12月下旬至年3月。
重点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节点。
三、主要活动安排
重点组织八大消费促进活动。
1、电商直播节·年味东台。借助网络直播新兴消费模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扶持本土品牌扩大影响力和销量。通过开展直播大赛、成立电商协会等方式,积极发挥东台大粮仓公用品牌效应。(年12月-年1月)
2、美食嘉年华·寻味东台。联合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举办第二届东台六大碗比赛暨东台餐饮名店评选活动。(年2月)
3、新春年货节·嗨购东台。积极发动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特色街区、电子商务企业,优选生鲜果蔬、休闲零食、新春礼盒等全品类好货,开展元旦跨年促销、年货节等活动,让市民畅购高品质年货。(年12月下旬-年2月)
4、新春一日游·玩转东台。将特色文旅商业街区纳入重点推介旅游线路,组织重点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市区旅行社开展“新春一日游”优惠、公益性文艺演出等惠民活动。(年12月-年2月)
5、新能源汽车节·绿动东台。在德润广场、吾悦广场、八佰伴等大型综合体举办“品牌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年1月-3月)
6、家电消费节·惠享东台。通过线下实体门店及线上服务平台,推出各类购买家电促销补贴活动。(年12月-年2月)
7、房产消费节·宜居东台。组织全市房地产公司集中推出优势房源、优惠促销,同时拿出装修礼包、家电礼包、家具礼包等购房优惠活动。(年1月-3月)
8、在东过年一家亲·温暖东台。鼓励全市工业企业外地员工在东过年消费,发放过年消费券。(年1月-2月)
东台市迎春惠民消费节消费券发放方案
一、发放时间及金额
1、餐饮、商超、家电类消费券分两轮发放,共计万元,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发放。
第一轮:年1月12日-1月18日,餐饮万元、商超万元、家电75万元。
第二轮:年1月28日-2月3日,餐饮万元、商超万元、家电75万元(根据第一轮发放情况适当调整)。
2、汽车消费券万元从年1月8日至3月31日,领用完截止。
3、购房消费券万元从年1月1日至3月31日,领用完截止。
4、工业企业外地员工在东过年消费券发放万元。
二、发放模式
餐饮、商超、汽车、家电消费券统一线上领取,采取线下消费模式。发放期间,实名注册、定位在东台市的消费者可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在“东台迎春惠民消费节”活动页面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者持券至活动商户消费,即时享受相应优惠。购房消费券在消费者办理购房网签手续后申领,由住建局负责发放。
三、消费券类别
分为餐饮、商超传统消费劵,房产、家电、汽车大宗消费劵,工业企业外地员工在东过年暖心消费劵。
(一)餐饮、商超传统消费券
1、餐饮类
发放餐饮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满减50元”“满减元”,重点支持在全市限额以上及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商业集聚区内餐饮企业的消费,每位消费者每种面值消费券各限领1张。(计划发放:万元)
2、商超类
发放购物消费券,消费券面值为“满减30元”“满减元”,重点支持在全市商业综合体和商超内购物消费,每位消费者每种面值消费券各限领1张。支持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联动发放消费券或消费满减、折扣让利,可叠加使用。
(计划发放:万元)
(二)汽车、家电、房产大宗消费券
1、汽车类
在我市入统的限额以上和商业综合体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并在我市上户登记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分为两档。第一档,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15万元(含)以下,每辆补贴0元;第二档,发票金额为15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每辆补贴0元。同一身份证限领取一张消费券,单辆汽车限用一张消费券。(计划发放:万元)
2、家电类
消费券面值为“满0减元”“满0减元”,可在家电类商户使用,1名消费者家电类消费券限领1张。(计划发放:万元)
3、房产类
对有意愿在东台市区(含一城三区)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和商业用房)的个人消费者,在办理购房网签手续后均可申领购房消费券,直接用于抵扣房款。总房款在万元以内的,可领0元劵一张;总房款在万元以上的,可领00元劵一张。每种劵各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同时,房地产企业需配套给予购房户消费券2倍价值的装修礼包、家电礼包、家具礼包等优惠。(计划发放:万元)
(三)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过年暖心消费劵
在我市过年的工业企业外地员工,通过“云闪付APP”每人发放元消费券,商超和餐饮消费券各元,消费券面值为“满减元”“满减元”“满减50元”各1张,计6张。(计划发放:万元)由企业申请,镇区审核,报工信局汇总后由“云闪付APP”统一发放。
四、活动参与规则
1、东台地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首页轮播位、“领券中心”领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APP”线上买单支付核销。
2、消费者在适用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者持券到活动商户消费(不含充值、购买预付卡等行为)可享受优惠。
5、消费券以优惠券详情页展示为准,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到期前将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消息提示。
6、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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